黑龙江省《关于改进工作作风、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》

作者:纪检审 时间:2013-06-21 点击数:

(中共黑龙江省委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,2012年12月)

一、要密切联系群众,落实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制度,着力抓好民生工作;

二、要改进调查研究,注重调研实效,在切实解决问题上下功夫,健全调研制度,坚持轻车简从,改进警卫工作;

三、要精简会议活动,控制数量规模,提高会议活动实效,严格审批程序;

四、要精简文件简报,减少文件简报数量和篇幅,提高文件简报质量和时效;

五、要规范出国(境)管理,合理安排出访,严格控制出访规模及时限;

六、要简化接待工作,简化调研和政务接待,不搞礼仪性迎来送往,不悬挂或张贴标语横幅,不安排宴请;

七、要改进新闻报道,简化会议活动新闻报道,精简全省性会议活动新闻报道,规范考察调研活动和重大专项工作新闻报道,加强新闻报道统筹;

八、要厉行勤俭节约,牢记“两个务必”,严格遵守各项规定,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;

九、要加强读书学习,加强理论武装,大力弘扬优良学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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